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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管理制度
2016-12-21 10:41  

一、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应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项目、省部委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争取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
二、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工作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实验方法、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升级等方面的工作;
三、在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课堂教学,积极接受外来试验、加工业务,安排好对外协作的实验任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为培养人才,搞好队伍建设,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应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和培训进修生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水平;
五、实验室固定行政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实验室建设的日常事务和实验室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办公用品的管理,来宾接待,科技档案、设备档案、上级文件、印信等管理,电话、复印机和传真机的登记管理,仓库保管,会议通知,卫生、安全、防火等工作的协调管理,房屋、家具维修情况的上报,学术交流室、接待室、研究生工作室的使用管理等;
六、实验室图书资料管理员负责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负责资料的分类建目,登记,借阅,保证资料室的正常开放;
七、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都应关心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努力完成实验室指定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意见;
八、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九、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要互相配合、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热忱欢迎客座人员来室讲学,踊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接受培训。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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